(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会配合的,下午把另外两辆车也开到法院去。”日前,在地下车库,被执行人陆某一边交出被查扣轿车的钥匙,一边向前来扣押车辆的乐清市检察院检察官和该市法院执行法官承诺。自2022年4月以来,乐清市检察院以数字赋能,开展涉车辆查扣民事执行数字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监督27起涉车辆查扣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陆某与丈夫赵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告。2021年初,陆某夫妇被法院判决归还600余万元欠款,因一直没有履行到位,于同年9月被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二人名下的3辆汽车,但因没有找到车辆,实际上并未完成扣押。同时,因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对陆某夫妇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并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时间一长,陆某夫妇便放松了警惕,重新驾车上路,还为了躲避查处,把车停在附近小区的车库内。然而,他们的违法行为还是露馅了。
2022年2月,乐清市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情况时发现,陆某夫妇名下的车辆虽被法院查封,但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很少有被执行人主动交付查封车辆,再加上执行法官案多人少,如何找到被查封车辆、如何实际查扣车辆都是现实难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该院发现此类情况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也具备类案监督的模块化特征,于是开展了涉车辆查扣民事执行数字检察专项监督活动。
乐清市检察院在汇集执行案件清单、查封车辆数据、车船税缴纳数据的基础上,建立数据库,通过查询车辆的车船税缴纳记录、年审情况、车辆活动轨迹,确定车辆的使用情况和大致活动范围,从中发现一批被查封但仍在正常行驶的车辆。针对查实的涉案车辆线索,该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终结本次执行案件恢复执行。
同时,检察官经深入分析发现,一些被执行人的车辆难以被查扣,是因为执行法官无法获悉相关车辆的具体位置。对此,乐清市检察院联合该市法院、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机动车辆执行领域查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民事执行车辆查封信息要互通共享,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涉车辆查封扣押民事执行案件办理。
[责任编辑:何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