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6.18”,为获得最大价格优惠,很多人消费前都会看看有没有“优惠券”,但也有人动起了歪脑筋。近日,浙江宁波鄞州公安通报了一起“空套”政府消费券的诈骗案件,抓获涉案人员102名,涉及非法套取的政府补贴数额达655万余元。
微信群收“消费券”,一张套现100元
今年1月,鄞州公安在工作中获悉线索,有人在微信群中收集大量消费券,串联商家骗取消费补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接报线索后,鄞州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经过分析研判,警方发现许某等人先是在网上大量收购消费券,后注册空壳公司进行虚假交易,利用商家POS机进行网银结算等方式核销消费券,从而骗取政府的消费补贴。
“他们是这样牟利的:假如核销一张满300减100的券,‘商家’到账300元,他们支付200元,其中的100元就套出来了。”鄞州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经过侦查,今年5月23日清晨,警方发起集中收网行动,300余名警力分赴杭州、台州及宁波,捣毁17个利用消费券进行“空套”的诈骗团伙,重要目标对象全部落网。
目前,许某等63人因涉嫌诈骗罪被鄞州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套现消费券,这个“羊毛”可薅不得
宁波公安相关负责人说骗取政府消费补贴并从中牟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将构成诈骗罪,被追究相应刑事责任。今年4月,宁波市镇海公安公布一起类似案件,分别在上海、宁波奉化及镇海等地抓获何某等7人。
经审讯,去年7月以来,这7人与多家商家“合作”,把消费券持有者拉进群里,然后在群里发送商家的收款码。他们让消费券持有者通过某平台扫码核销,再将钱返还并给予一笔“好处费”。
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何某等人通过自家的小面馆核销消费券总金额近40万元,非法获利7.7万元。目前,7人中的5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处以刑事拘留,另外2人因诈骗金额不大被批评教育后释放,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消费者应合理合法使用政府消费券,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商家也不应参与套现消费券行为,如果骗取政府消费补贴并从中牟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将构成诈骗罪,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受到法律的严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综合鄞州公安、浙江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