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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徽亳州,90后男子冯某某禁不住“高薪”诱惑,偷渡到缅甸充当雇佣军,在缅甸期间还帮助他人偷渡。
近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该案,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份,冯某某被一集团组织偷渡到缅甸充当雇佣军,后冯某某偷渡回国。2019年7月,冯某某以缅甸高工资为由,拉拢、引诱沈某某偷渡到缅甸孟波县。冯某某在缅甸期间联系“蛇头”帮助何某某、李某某二人偷渡到缅甸。2020年9月底,冯某某偷越缅甸与中国交界的国境线围栏再次由缅甸偷渡回国。
另查明,案发后冯某某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2020年10月份,冯某某偷越国(边)境,被行政拘留10日。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冯某某自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可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冯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